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对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系统部署。这些部署非常及时,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经过8年持续奋斗,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三农”工作重心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接力棒”交接好,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做好一系列重要工作,旨在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多措并举,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攻坚战虽已打赢,但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发展基础仍然较为薄弱,很多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整体水平偏低。2020年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人均年收入10740元,不足当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131元的63%,部分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不轻。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筑牢“防贫坝”。分层分类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开发式帮扶,帮助他们主要通过发展产业、参与就业开创美好生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织密兜牢基本生活保障的民生底线,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要多措并举,提高脱贫群众内生发展能力,夯实增收致富的“基本盘”。帮助脱贫地区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做好稳岗就业、加强技能培训,促进脱贫地区劳动力就业创业,鼓起脱贫群众的钱袋子。
分类施策,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通过脱贫攻坚战,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大踏步赶上来,整体面貌发生历史性巨变,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整体上发展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下一步,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接续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对脱贫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扶上马、送一程,增强发展活力和后劲。西部地区一些脱贫县发展欠账多,自我发展能力还不够强,要从中选择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以集中支持,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要继续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继续支持脱贫地区乡村振兴。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转换,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用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各项工作,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