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两高两部”发布《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明确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五种行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应当从重处罚的九种情形;明确要求对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黑恶势力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纠集者、主犯和直接利用者五类人员从重处罚;要求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标本兼治……这一举措对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程度,在一定程度上衡量着一个国家的法治化水平。此次,“两高两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制定这一《意见》,就是要在未成年人成长路上擦亮依法严惩违法犯罪的利剑、修筑好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堤坝。这向全社会释放出一个鲜明信号: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不仅在挑战社会底线,而且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近年来,不少花季少年深陷涉黑涉恶泥潭,令人痛心。有数据显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295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814个,其中有未成年人参与的占到近20%,未成年人涉案人数占总数的7%左右。虽然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人数总量不大,但呈逐年增长趋势,黑恶犯罪组织成员的低龄化趋势明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涉黑涉恶,严重损害了自身的身心健康,也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危害不容小觑。
本应是绽放青春光彩的未成年人,为何成为黑恶势力围猎、操控的对象?一方面,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弱、辨别能力低、易于控制指挥,给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留下了实施犯罪活动的空隙;另一方面,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让一些黑恶势力钻了空子,从而利用未成年人规避刑事处罚。有主观特点、有客观因素,于是,一些黑恶势力将犯罪“魔手”伸向未成年人群体。正如有人所说,被利用参与黑恶势力的未成年人,虽然实施了某些违法犯罪活动,但自身更是黑恶势力的受害者。这就需要各相关部门及早发现、及时挽救,既要从源头又要从过程中切断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毒头”,防止“积小恶成大患”。
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就是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问题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既包括参与黑恶势力犯罪行为,也包括诸如校园霸凌、性别侵害、非法网贷、游戏成瘾等现象。这意味着,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的防控网,更应该依法依规、综合施治。在法律上,必须严管严查,有一起查处一起,对相关人员从严从重处罚;在教育上,落实家庭监护、学校管理的责任,加强针对未成年人群体的法治教育,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在社会上,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涉黑涉恶预警机制,及时阻断未成年人与违法犯罪行为的联系。只有多管齐下、多方施策,打出“组合拳”,才能为未成年人织密法治篱笆,让他们在阳光和雨露的滋润下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这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这不仅要针对某个人,更要面向一个群体;这不仅要考虑当前,更要考虑长远。让全社会切实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加强对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依法治理,及时找疏漏、补不足、强机制,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才能让他们拥有美好未来,花开四方。